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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滩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信息发布者:詹生红
    2018-10-26 17:07:12   转载

    直滩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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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标任务

    为规范直滩镇救灾工作,提高全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灾害管理部门救灾资源合力作用,建立救灾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总则

    (一)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是政府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行动方案。

    (二)根据国家“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救灾应急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基干民兵参与的原则。直滩镇、村二级分别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共同完成救灾应急任务。

    (三)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地震、沙尘暴、干旱、雪灾、低温冷冻、病虫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四)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实行责任制,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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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灾害等级划分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将灾害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严重灾害、较重灾害,一般灾害四个等级。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严重灾害:

    ①倒塌房屋50间以上;

    ②因灾死亡10人以上;

    ③因灾需紧急转移人数达50人以上;

    ④7级和7级以上特大破坏性地震;

    ⑤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严重灾害。

    ①倒塌房屋20间;

    ②因灾死亡5人;

    ③因灾需紧急转移人数达50人;

    ④牲畜死亡50头(只);

    ⑤6—7级严重破坏性地震;

    ⑥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3、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重灾害:

    ①倒塌房屋10间;

    ②因灾死亡1人以上;

    ③因灾需紧急转移人数达30人;

    ④牲畜死亡10头(只);

    ⑤5—6级破坏性地震;

    ⑥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4、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灾害。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遇有较重灾害以上的自然灾害,人民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启动,各村救灾应急预案也同时启动,形成两级响应的连动机制。

    (三)预案启动程序

    1、民政、气象、地震、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政府即可向旗政府救灾应急指挥部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救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各村及政府各站所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工作;

    4、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

    5、检查各村救灾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6、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7、决定请求上级和兄弟村支援;

    8、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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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救灾应急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救灾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为政府救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人民政府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人民政府分管副长、武装部、司法所、派出所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民政办、农技站、裴家营国土资源所、财政所、司法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人员分别由民政办、国土资源所、党政办、财政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的同志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全救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

    4、检查各村救灾应急指挥所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实施靠前指挥;

    6、决定请求上级民政部门和旗政府支援;

    7、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其主要职责:

    1、向各村传达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村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救灾应急指挥部报告;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分别为: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恢复重建组。

    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民政办公室: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发放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农技站、农机站: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和上报工作;按照防汛抗灾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制定抗洪抢险预案;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救援;参与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指导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财政所:负责安排救灾款及时拨付到位;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医疗防疫组: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负责安置伤病人员及防疫指导工作,预防消灭疫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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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保障

    (一)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救伤员药品和其它应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它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援物资由农牧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由民政、办公室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二)应急救援通信和信息保障。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覆盖、村两级的救灾通信网络,并与县救灾通信网络联接,确保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三)应急救灾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1、灾害发生后,以卫生院为医疗救助中心,各村卫生所为救助站;

    2、由卫生院防疫组调查确定灾害中伤病人员的数量,卫生院提供所需专业人员及药品,对伤病员进行救护;

    3、卫生院要组成防疫小分队,负责安置区及灾区防疫及指导工作,预防消灭疫病传播。

    (四)应急救援社会动员保障。

    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

    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五)人力资源准备。

    1、完善民政办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组织民政、卫生、水利、国土等方面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到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六)应急救援救灾装备准备。

    1、政府党政办公室要配备救灾管理工作的设备和装,并保证灾害发生时通信、交通工具等和抢险装备的调拨使用;

    2、民政办应配备必须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七)应急救援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全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全广大农牧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2、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灾害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

    3、根据灾害发生特点,每年在灾害多发地区至少组织1次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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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二)灾情报告。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村必须立即向政府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在向政府报告的同时,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七、信息报送

    1、灾害发生后,各村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必须立即向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并迅速组织救援;

    2、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采取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3、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早8点,晚6点各报一次灾情,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八、应急响应

    (一)救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村民委员会要制定本村救灾应急预案,预案要翔实具体,量化、细化。

    (二)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比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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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工作。接到上级财政和民政部门的拨款文件后,政府提出拨款计划,并在1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具体工作程序:

    1)核定上级下拨的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和本级配套的救灾资金总量;

    2)根据可用的救灾资金总量和救助标准,对原灾民救助计划进行修改,确定各村实际的政府救助对象和救助款物,并作出具体分配计划;

    3)民政办公室根据实际下拨的救灾款和实际救助人数计划指标,详细测算出每个村救助对象实际得到的救济款物数额,并逐一填注在《灾民救助花名册》上;

    4)依据《灾民救助花名册》以户为单位向救助对象发放《灾民救助卡》;

    5)被救助对象凭《灾民救助卡》到指定地点领取款或物。

    (二)恢复重建工作。

    1)建立管理机制:受灾地区首先政府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村负责实施,民政部门发挥综合协调,承办日常管理工作,财政、建设、国土、农牧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积极协作的恢复重建管理动作机制。

    2)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民政办根据因灾倒损房屋情况、建房资金筹集到位情况和恢复重建工作安排等情况制定各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基本内容包括:重建数量、建筑面积、补助标准、完成时限、防震要求、组织实施、选址规划、资金筹措、物资调运、人力配置、施工招标、配套优惠政策、建立责任制、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经政府批准后公示实施,并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备案。

    3)科学选址规划:裴家营国土资源所组织协调建设、国土等部门搞好重建选址、规划和设计工作。科学选址,新建房屋位置必须有利于今后防灾减灾,不得在行洪、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风雹灾害入口处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合理规划,充分考虑灾民生产生活需要,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连片建房必需先规划后建设,并设置永久性统一标识。精心设计,充分考虑当地住房整体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提供多套设计方案由建房户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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